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圖+影]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圖+影]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
申訴專員公署炮轟政府「放生」新界丁屋違規僭建,做法「厚此薄彼」,但原居民就反指申訴專員「玩針對」。鄉議局正與政府磋商,認為丁屋興建少量僭建物是生活傳統,爭取放寬丁屋只建三層限制,容許第四層天台建築物以補地價換取豁免清拆,又指若政府嚴厲執法,不排除遊行抗爭。

新界丁屋僭建問題由來已久,不少丁屋都違規在天台加建第四層玻璃屋等。但根據新界條例,新界村屋不得超過三層或二十七呎高。

有份與政府磋商的鄉議局委員梁福元昨表示,自從殖民地時代,丁屋已受條例豁免,而興建少許僭建物亦是生活傳統,「第四層天棚既然已經搭建一半是合法,不如法例方面容許豁免,或補回相關費用,以及聘請合資格工程師檢查有否危險。」

他指出,市區樓宇由早期十多層,發展到現時四、五十層摩天大廈,「幾十層樓對比得三層的丁屋,點解丁屋幾十年來都無變呢?都是得三層呢?」

梁福元又說,由於歷史原因,政府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處理手法,應該與市區不同。若政府嚴厲執法,將影響二十萬新界原居民,不排除遊行抗爭,「一向村民都好聽話的,不過你去惹到他們,或者改變他的生活傳統方式,《基本法》都有保障他們的。」

李永達:市區居民不同意
不過有議員並不認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說:「你新界原居民有丁屋,已經比市區居民多了優惠。再在丁權以外,加上可以違法建築物,天台違法地方補少少錢合法化的話,我覺得市區居民是不會同意的。」公民黨議員湯家驊亦說:「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香港一個家庭如果擁有二千一百尺的居住地方,相信已經好寬敞,所以好難說服話點解三層都不夠高,還要建到四層或五層呢?」

發展局:過分僭建始取締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一直有鄉議局探討如何在確保樓宇安全的前提下,豁免新界屋宇部分僭建物,局方定出方案後,會公布內容。

早前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表示,正與政府「理順」僭建物方案,例如冷氣支架、電表箱原本屬違規的僭建可豁免;丁屋連非住屋用途的玻璃屋,經證明不妨礙公眾安全及無即時危險,可以補地價換取豁免;而過分僭建及構成危險才會取締。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
引用自: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

丁屋爭取「第四層」補地價 影片
影片:梁家傑:丁屋政策漸被扭曲,發展商向鄉效地區買地大興土木,肆意破壞生態環境。


影片:鏗鏘集 2011-01-31 走了樣的丁屋 1/2


影片:鏗鏘集 2011-01-31 走了樣的丁屋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