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戴套不算強姦
貴州警察:戴套不算強姦
貴州畢節女老師周某,醉後疑被當地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強姦,周某報案,當地派出所教導員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姦”,勸其私了。
殷建光:古怪邏輯被疑縱容犯罪
什麼是強姦?強姦就是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法律上沒有規定戴避孕套就不算強姦,這個邏輯似乎是某些人的主觀臆造。按照這個邏輯,男子只要戴上避孕套,就可以隨便和女性發生關係了,這豈不是縱容犯罪?
若有關報道屬實,“戴避孕套不算強姦”這種邏輯是十分荒唐可笑的,這就正如戴上手套殺人,不是殺人一樣。某些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主觀臆造呢?我看,根本原因是官員涉嫌犯事之後,某些執法者總能找出千百條理由進行無罪辯解的,這是法律在權力面前的疲軟,也是官員權力淩駕于法律之上的表現。
懲戒違法罪犯很重要,但是,對于那些“出人意料”的執法者,同樣有必要細細追問。
子軍:避孕套時代難道廢止強姦罪?
無論從避孕還是防病角度說,避孕套早已為大眾接受,說現在是“避孕套時代”也不為過。
因而,當看到“戴避孕套不算強姦”的說法時,恐怕不少人的第一感覺都是“荒唐”,爾後則可能進一步思索:“避孕套時代”是不是該廢止強姦罪了?
從目前報道的情況看,這可能是某些人尋找借口替“領導”開脫,這樣做的結果,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而權勢者則變得有恃無恐,損害的是法治公平,丟掉的是司法為民原則。
王志順:“雷語”拷問基層執法生態
某些人口出此言,原因可能很多,但折射的是某種基層執法生態。有關報道說,這位派出所教導員“勸”周某:“現在不要聲張鬧大,為了名譽著想,我會替你保密。”這說明了什麼?一些基層執法者名曰為受害者的名譽著想,實則是在想方設法地為涉嫌犯事的政府官員開脫。在這樣的基層執法生態下,不說公民的權利受不到依法保障,而演變為可以用金錢“購買”,甚至很有可能被侵犯被剝奪。基層執法堪稱國家法治之基石,有關部門不妨以這起官員涉嫌強姦案為突破口,認真查查相關基層執法者為何說出“戴避孕套不算強姦”之類的怪論。
郭兵若:踐踏法律沒人是贏家
從有關報道來看,說出“戴避孕套不算強姦”的這位派出所教導員,未必真的無知到如此地步,這樣說也許不過是想借此“唬”退當事人,從而達到擺平此事的目的。實際上,在這一事件中,附庸于權貴對受害人進行“二次傷害”的,並不只是一兩個人:從檢察院詭異的退回偵查,到派出所反常的撤案規勸,再到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對當事人的神秘約談,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群體,一種勢力,從不同的方向,共同朝著被害人施壓。
當法律和秩序被踐踏時,社會就會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這樣的結局下,沒有人是贏家。
貴州警察:戴套不算強姦
引用自:網友議“戴套不算強姦”是什麼邏輯?
貴州警察:戴套不算強姦 影片
影片:女教師被官員姦警:戴套不算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