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春艷
祁春艷
本港已婚富商在寓所附近酒吧消遣,遇上任職公關的內地寡婦,發展婚外情,月花八萬元包養。惟相處不久,情婦開始苛索金錢,富商吃不消,決定斬纜。情婦發難,揚言要富商家破人亡,「身邊嘅人一個一個死先過你」,涉嫌多次勒索合共近 1.4億元。富商無奈「投降」,先後支付共 1,000萬元掟煲費,但情婦仍繼續纏擾。涉案情婦否認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等 10項控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被告祁春艷( 37歲)昨由囚車押送到法庭應訊。現年 50歲的受害富商 X,是本港一間公司的董事,已婚並育有一女。他昨出庭憶述這段孽緣的始末。
事緣 X於 06年 9月在跑馬地 Piano Bar認識任職公關經理的祁。其後二人發展婚外情,同年底 X在深水埗承租一個住宅單位,金屋藏嬌。 X自言偶爾過夜,不算同居。 X每月支付祁 6萬至 8萬元生活費。惟 X與祁的蜜月期很快結束。 X指自 07年 1月,祁開始經常向他索取金錢。二人不時為此爭執,關係轉差。同年 8月, X提出分手,兩人關係更見惡劣。
祁開始明示或暗示要傷害 X的家人,要求一次過取得 100萬元。 X自稱難以負荷,建議以總值 40萬元的股票代替,祁卻憤然拒絕。 X事後在祁寓所留宿時,赫然發現床上放有一把刀,「佢話用嚟殺我」。同年 12月中,兩人在私家車內再度爭執。祈加碼索款 200萬元,又謂已找私家偵探查探 X的行蹤,並巨細無遺地將 X及家人到過的地方說出來。祁又謂得知 X曾與生意拍檔 Y先生同往按摩,其間 Y勸 X離開祁。祁不忿 Y挑撥離間,揚言「叫佢同個仔有得玩就玩多啲,我要殺佢一家三口」。
「要你身邊嘅人死先過你」
X富商 06年在跑馬地 Piano Bar認識任職公關經理的祁春艷。
祁又在車廂內對 X謂「你老婆做嘢咁叻,你哋一家雙宿雙棲,我一個人就孤苦伶仃,我要你哋一家三口家破人亡」,揚言已查問在深圳「搵個人」的價錢。 X不勝其煩,打算報警,但祁發難襲擊他,「扯爛晒我啲衫」。 X遂下車向途經的救護車求救,但救護員及隨後到場的警員都阻止不到祁,最終祁被扣上手銬押返警署。
X經過此事後「投降」,支付 100萬元欲打發祁。祁後來又謂已懷有 X的骨肉,要求 X付錢讓她往加拿大,「佢話佢有咗,但我唔見有徵狀」。 X拒絕付款,但盡量安撫祁,希望時間能冲淡她的仇恨。惟祁仍不斷纏擾。
08年 4月, X應祁之邀,到又一城一間餐廳見面。祁突然索款 800萬元, X見狀態度亦轉趨強硬,揚言二人已分手。詎料祁立即謂會找黑社會襲擊他,又叫 X全家「買定棺材」,更謂「你放心,我唔會畀你死先,我要你身邊嘅人一個一個死先過你」。祁見 X未有動搖,竟徒手拍爛桌上的餐碟,展示手上的血,謂「遲啲你屋企會有仲多血」。
翌月祁致電 X辦公室,揚言會持刀到 X跑馬地寓所「搞你屋企人」。 X大驚致電叮囑家傭勿開門,並立即趕回家,發現祁確曾上門拍門,但已離開。 X嚇得再次投降,向祁支付 300萬元。
揚言要取回一切不惜坐監
根據控方案情,祈後來持續透過電話或親身勒索 X,揚言要取回屬於她的一切,不惜豁出性命,餘生在監獄中度過也在所不計。 X曾多次屈服,向祁付款。 09年 3月 27日,祁現身 X的寓所平台,二人再次爭吵。其後警員接報到場以襲擊罪名拘捕祁。惟祁事後保釋期間不斷聯絡 X,警告他不要錄口供,否則她一旦被控或坐牢,會有人點相殺死 X及 Y全家。 X大驚答應。
祁隨後又向 X索款達 1.2億元,並曾帶生果刀往 X的辦公室,先指嚇 X,後手腕自殘。 X最終在 09年 10月,透過 Y向祁支付 500萬元,要求祈簽定協議書,同意收錢後不再索款或纏擾。祁答允,至此前後勒索達 1.39億元,而實際從 X身上取得則合共 1,000萬元。惟祁於去年 11月再次現身滋擾。 X及 Y翌月報警,將祁拘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DCCC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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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春艷
引用自:八萬月包 收千萬掟煲費 恐嚇殺全家 孽緣奇案開審 吧女勒索富商億四
祁春艷 影片
影片:豪宅身家全被吧女起底 X富商夫婦逼到發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