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V煞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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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煞面具

V煞面具
一批激進示威人士昨日「攻佔」政府諮詢民意的場地,不但違反尊重不同意見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還加上肢體攻擊和搗毀財物的行動,場外又有人報稱在混亂中被非禮。對於這類粗暴行徑,當局除了譴責,應展開刑事調查,把犯事者繩之以法,保障其他市民的人身及財物安全。


V煞面具

政府就立法會議員出缺遞補機制落區諮詢民意,上星期在沙田文化博物館舉行的公開論壇,已有曾經發動「變相公投」的政黨,聯同其他反對改例的激進人士,在會場內頻頻滋擾與自己政見不合人士的發言。論壇結束時,他們把諮詢文件和紙飛機擲向台上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保安人員要撐開「雨傘陣」抵擋。到昨日在尖東科學館舉行的新一場論壇,激進反對人士的舉動變本加厲。

他們的做法,視言論自由是自己的專利,侵犯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利,而且自私地不惜要別人蒙受種種損失,替他們付出代價。


V煞面具

侵犯他人發表權利
今次因額滿見遺而未能進入會場的激進人士,撬門強闖會場,最危險是一名戴着V煞面具者手叉保安人員的頸項,這些人再在會場內外搗亂,與會眾推撞,霸佔講台,令論壇一度中斷。

本港和平示威的優良傳統文化,正受到小部分激進示威者得寸進尺的激烈行為不斷破壞,由立法會會場內擲物到會場外霸佔馬路,社會因為尊重不同意見表達自由而對他們的容忍,被他們濫用來不斷加劇行動,而且愈來愈難以控制。如今發展成叉頸行為,如果再予縱容,其他市民的基本人權將受到愈來愈大的損害,而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可能會出現歷屆選舉最不文明的場面,令本港民主選舉蒙上愈來愈大的污點。

對於一些侵犯別人身體和財物的行為,單是譴責是不夠的,當局需要加緊調查,依法辦事,令犯法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秉公緝控犯法人士
過去經驗顯示:每當警方拘控一些行為可能過了法律底綫的示威者,法庭審訊期間,他們的同路人都對拘捕和審訊行動扣上「政治檢控」的帽子。這種亂扣政治帽子的做法,大部分市民不會認同。

今次事件,警方須秉公辦理,不考慮任何人士的政治立場,既不先入為主針對「搞事分子」,亦不因避忌而網開一面。

今次叉頸、與人產生肢體衝突、搗毀會場內物品的人士,對其他人身體構成危險和傷害,已與表達政治立場和意見無關,有關人士不應躲在V煞面具後面自我美化為俠義抗暴之士。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光明磊落,是正義化身,就請脫下面具,勇敢站出來承擔責任。

V煞面具
引用自:V煞面具不是暴力許可證

V煞面具 影片
影片:重案組查衝擊替補論壇 康文署安排記者重返現場拍攝